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6月29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浙银监罚〔20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招商银行杭州江南支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资料显示,招商银行杭州江南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汪祝平,招商银行杭州江南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和信用证业务;违规收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二点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银监局于2015年4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