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扶持养老服务机构 水电气热享"居民价格"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6-06-28 18:12:00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本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15.42万,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养老问题成为焦点。为扶持养老机构,本市提高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从下月起又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将对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水电气不执行阶梯价格

根据市发改委、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电水气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电价不执行阶梯电价制度,暂按本市规定的居民生活类中的非居民用电价格执行;水价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按当地规定的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类价格执行;管道天然气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按当地规定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类价格执行;用热价格按当地规定的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执行。上述电、水、气、热价格政策只适用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包含养老服务机构将房屋出租,且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单位或个人用电、用水、用气、用热部分。新的优惠政策对于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减少了运营成本。

据和平区鹤寿养老院工作人员介绍,执行新政策后,电价、水价原来是每度0.515元、每吨4.9元,调整后每度0.49元、每吨5.55元,节省了不少开支。尤其是冬季采暖费,每平方米供热费由原来的36元调整为25元,可以节省一万多元。

多举措扶持养老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养老床位64651张,平均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无法满足本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本市有多项扶持政策。为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适当给予保费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除此之外,还有运营补贴,根据收养的入住老年人护理等级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补贴金额从每年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左右到2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