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督促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审计问题整改清单管理办法》。《办法》对审计问题整改清单的编制、发送、情况反馈、审计问题整改台账的建立与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考核、追责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要求,有关审计结果报告正式出具或印发后,农业部财务司将及时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按被审计单位、管理司局分别编制和发送审计问题整改清单,被审计单位、管理司局收到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后,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如实、完整地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财务司设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动态记录全部审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跟踪督促。
《办法》强调,要建立审计整改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绩效管理年终评估时,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审计问题,要扣减相关单位当年绩效分。对拒绝整改、长期拖延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司局,要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整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