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众筹政策年度大盘点

来源:众筹新闻
2016-01-07 09:20:27

2015年,众筹政策走向逐渐明朗,众筹的监管政策主要集中在股权众筹领域。2015年股权众筹监管实现了专职专管、分类管理、明确概念、强调红线四大突破。

其中,专职专管是指,股权众筹划归证监会管理;而分类管理是指,股权众筹被分为“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两种;明确概念是指,在对股权众筹行业的界定方面,强调“大众、公开、小额”这三个特点;而强调红线是指,投资者为特定对象、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能搞资金池,不可作担保等。

政策国务院首提试点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要“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证监会将股权众筹划分为公募及私募两种

2014年12月,证监会颁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此外,该意见对投资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等。

降低私募股权众筹准入门槛

2015年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主要集中在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方面。如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从不低于100万元降至不低于10万元。

国务院鼓励地方政府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2015年6月,证监会允许并通过三家股权众筹平台获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质。明确股权众筹划归证监会监管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股权众筹融资将以大众、公开、小额为基本特点,并将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划归证监会进行监管。

规定“股权众筹”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股权众筹”特指“公募股权众筹”,而现有“私募股权众筹”将用“私募股权融资”代替,并规定单个项目可参与的投资者上限为200人。

2015年8月10日,中证协发布《关于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将“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众筹行业发展。2015年10月31日,央行宣布中韩两国金融合作取得最新进展,为中国股权众筹登陆韩国交易市场做好铺垫作用。2015年11月,证监会派出专项检查人员调查以“原始股”为名义进行众筹融资的公司。2016年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2015年12月25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介绍《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确定明年开始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一定要循序渐进推出“战兴板”。

此外,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指导方针,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众筹行业发展。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随即制定并出台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的相关政策。广东、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贵州等省市相继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纲要,意欲建设中国股权众筹行业的中心城,大力扶持当地的股权众筹行业。其中,广东在年底已首批万惠众筹、点筹金融、投壶网、众投邦、云筹等5家企业为股权众筹试点。

各地政策如下:

上海:2015年5月,上海市长特批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并将由上交股中心负责开展。

广东:2015年7月21日,广东省金融办发布《广东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东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工作,并明令禁止股权众筹平台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

2015年9月23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将股权众筹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2015年12月29日,广东5家股权众筹平台获试点资格。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评选广东省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机构首批试点的公示》,11家平台获得首批试点资格,其中深圳万惠众筹、点筹金融、投壶网、众投邦、云筹等5家企业榜上有名。

山东:2015月9月,山东省金融办出台《关于开展我省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试点的意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平台。

北京:2015年10月,北京市政府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中关村股权众筹中心。

安徽:2015年10月,安徽省政府出台多项新政,探索发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

山西:2015年10月,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以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众筹融资平台等金融要素的企业股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贵州:2015年10月24日,贵州市政府主办2015年世界众筹大会,并出台多项政策,计划将贵州打造成世界众筹之都。

天津:2015年11月,天津市政府发布“金改33条”,积极申请股权众筹试点,未来计划将建设股权众筹交易所。

未来可能的政策走向:

2015年上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提出了股权众筹的“54321”方案:

5——指股权众筹应定位为中国的五板或新五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主板市场、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新四板)的延伸。

4——由传统“公募、私募”两个层次走向“公募、小公募、大私募、私募”四个层次,按这四个层次来划分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建议根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对其层次进行合理划分。

3——指根据融资规模,可以将众筹平台分为种子众筹、天使众筹、成长众筹三个层次。

2——指两个底线,即平台不能搞资金池、平台不可作担保。

1——指一条红线,不得突破《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200人的限制。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对股权众筹的定位,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对服务实体经济和控制宏观杠杆水平至关重要,应该通过金融创新丰富资本市场的层次,走向大私募,为未来的小公募发展预留空间,形成公募、小公募、大私募和私募的四个层次,同时严守底线,不碰红线,适度监管,为股权众筹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