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邢 力
2015年末突然出台新规,似在意料之外,但仔细查看《办法》细节,却又发现在情理之中。中国的P2P网贷行业自从2013年突然步入突飞猛进的快车道以来,无论是业内人士、行业观察人士、媒体亦或是专家学者,都在大声疾呼政府赶快出台具体的监管措施,不可以让P2P行业成为法外之地,《办法》的出台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不过也需要留意的是,从2013年到2015年,市场多次传出政府监管即将到来的消息,央行、银监会等部委也屡次出台相关意见,眼下《办法》所涉及的诸多“红线”,其实此前的相关文件中早有类似规定,尤其和2015年7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思路一脉相承。可问题在于,此前每次市场都满怀期待,认为政府的监管终于落地了,但最后却发现市场的乱象却仍然存在。
进入2015年后,P2P行业的风险开始集中凸显,自融、高息、诈骗、跑路等种种乱象屡屡上演。尤其是泛亚、E租宝等数额高达数百亿元、牵涉数十万投资者的重大互联网金融问题平台爆出后,不但受害者的维权行动此起彼伏,市场更是人心惶惶,整个行业处于风雨飘摇的状态。
不可否认,《办法》的出台对整个P2P行业而言是个重大利好,为今后P2P行业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这毕竟还只是一个“意见征求稿”,只是确立了P2P监管的大体方向,如何才能把这些原则性的规定落地,还有待具体的细则出台。监管部门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给出了18个月的缓冲期。
然而不管缓冲期有多长,监管终究是必须要跟上来的,无法适应新规的P2P平台是必然要被淘汰掉的。目前看来,最大的问题之一还在于多头监管、条线分割的状况能不能有效改变,即银监会有没有办法整合各监管部门的力量,尤其是冲破地方势力的保护,真正把写在纸上的规定,用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实在在地执行到位。
我们期待一个更健康有序的P2P行业,能为老百姓的理财,能为企业的融资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