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众筹模式的发展,颠覆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打破了资本市场的机构瓶颈,有效助力实体经济的创新转型。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国经济增长的要素低成本优势正在消失,作为实体经济的辅助,金融体系到了反哺实体、加大力度输血实体的关键时期。众筹作为新兴的融资方式,将整合民间资本注入发展中的中小实体企业,同时还能进一步加快传统实体企业转型,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众筹为实体经济服务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要科学有效地发挥众筹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特点,应该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既要有中国特色,又要树立国际视野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 应该及时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稳健地发展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筹集资金,灵活高效地满足产品研发、企业发展、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充分激发隐藏在社会大众中的创业创新资源,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汇中资、促发展之路。
同时还要积极地拓宽视野,充分学习借鉴众筹发展的国际经验,积极地融入全球众筹创新网络,并探索发展国际化的众筹平台,面向国际市场拓展服务。
二、既要坚持市场主导,又要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首先,要坚持发挥市场在创业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尊重投融资主体的市场选择,要坚持公平准入、公平竞争、公平监管,要着力破解限制众筹发展的不合理约束和制度瓶颈,增强我国众筹发展的内生动力。
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众筹作为互联网+背景下发展出来的新模式、新业态,目前还处于行业的发展初期,部分的从业机构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范畴,其商业模式有待完善,盈利能力有待培育,这就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可以通过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源,支持众筹发展,将处于初创期且符合政策条件的从业机构纳入中小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加快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工商登记服务,着力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开放。
三、既要鼓励开拓创新,又要注重防范风险
要引导和鼓励信息消费、文化创意、智能家居等创新创意项目,依法开展实物众筹,充分发挥实物众筹在资金筹集、创意展示、价值发现、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独特功能。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规,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通过股权众筹方式筹集早期股本,推进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细则制定工作,鼓励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创新高效的信息交互、撮合资讯评估等服务。要支持从业机构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多元化、定制化、精准化的众筹产品创新,允许从业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众筹模式的创新。
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众筹的网络性、跨界性、涉众性等特征,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客户信息、资金安全和技术安全等风险。
从业机构要积极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部治理和系统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内部管理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建立网络安全事件的分级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完善投融资人资格审核,合理设置准入门槛。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与时俱进的创新和调整监管模式,实现监管的互联化。同时,还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组织制定各类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促进众筹行业的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完善行业纠纷协调与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的众筹平台已有数百家,众筹项目更是不胜枚举。其中像人人投、人人天使、众众投等为实体中小企业输送资金并助力其发展的众筹平台达数十家。关于中小企业的实体众筹,主要业务垂直于和人们密切相关的实体店铺,涉及到美食、娱乐、教育、生活等多个方面。
国家对众筹输出中小企业实力经济持包容鼓励的态度,众筹作为新的融投资业态,在恰当的引导规范下,必将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一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