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持牌第三方支付涉非吸案分析

作者:肖飒 来源:www.mingin.com
2015-10-26 14:33:52

  本月广州益民公司被经侦支队立案,这意味着首例第三方支付公司涉非吸案正式开启。本案属于非典型案件,拥有央行颁发的合法第三方支付牌照(近日广州益民支付牌照已注销),广州益民本可以合规地开展预付卡经营,为何要趟这个混水?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否应当以此为戒?值得思考。

  首先,类理财“加油卡”涉嫌犯罪。

  广州益民作为持牌机构可以从事第三方支付中预付卡业务,也就是说开展正常“加油卡”预售合法合规。本次事件的爆发点在于该“加油卡”存在增值功能,有消费者计算,累计算下来该卡收益率相当于年化20%。有人评价说,因为年化收益率过高,所以违法,其实不能这样说。应该看加油卡返利的行为,是否同时满足:非法性、公开宣传、承诺回报、不特定对象等四个要件,如果同时满足则涉嫌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否构成该罪,需要公检法和律师的办案及辩护才能最终确认。

  其次,资金链断裂是追责必备条件?

  对于金融、证券案件入刑,我国一直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前些年的刑事政策确实比较宽容,导致某些银行人士、基金经理、私企老板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不出现资金链断裂则不会抓人,还通过各种既往案件印证。其实,在国家法律资源稀少的情况下,节约司法资源是经济的,但随着国力发展,金融证券犯罪高发,我国的刑事政策也在发生变化,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犯罪分子呈现高压态势。我们也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沟通,他们的态度很明确,并非资金链断裂才入刑,只要有违法犯罪现象决不姑息,无论是不是大企业。想以规模、人数、影响力压制监管和执法部门,认为理财人数多、贷款余额大、有社会影响力就没人敢动该企业,这种想法很幼稚。

  再次,百姓被惯坏了吗?

  在整个事件中,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说,加油卡这么小的事至于吗?老百姓动辄报警、报案,就不能宽容一点吗?我们没有办法苛责百姓,每个人都有家有业,都需要算计着过生活。2000块钱也是钱,也是利益,只要是合法权利就要得到保护。作为法律人,我们认为无可厚非。然而,我们也要提醒金融消费者,切勿以讹传讹,切莫非理性维权,相信法律,相信事情总有办法解决。一不要做傻事,让亲人悲伤;二不要做错事,伤及无辜。

  综上,持牌机构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之前我们看到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不同,互金领域很多案件就是因为没有牌照才容易导致非吸。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尽管银监会细则即将出台,互联网金融平台脱敏时代到来,但也应当时刻提醒自己:红线还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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