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上海创新自贸区司法保障模式 坚持“强化法治思维”、“拓展国际视野”和“尊重市场规律”理念,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东方网10月21日消息:作为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承担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任务,而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天平和法槌不可或缺。
上海自贸试验区2013年9月挂牌不久,作为专项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随后设立。截至今年9月,自贸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区的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计2064件,审结1199件,通过构建专业审判、便利诉讼、多元化解、外国法查明、风险预警等符合自贸区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的保障作用。
超70%当事人协议管辖
自贸区法庭成立后,涉自贸区各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具有审判示范意义的案件多;涉外因素多;涉诉企业分布广,遍布中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多个国家;诉讼标的大,最高达1.33亿元;当事人协议管辖比例多,超过70%。
“案件量增长,反映区内市场主体司法需求趋于旺盛;纠纷类型变化,反映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及贸易方式转型特点;调判多撤诉少,反映区内市场主体对司法裁判评价指引的期待;协议管辖多,反映当事人双方对我们的认同和信赖。”自贸区法庭负责人如此介绍。
5月至今,随着上海自贸区扩区、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调整,自贸区法庭案件呈现新的特点——受理涉外案件170件,涉外商投资案件868件,较浦东法院去年同期同类案件分别上升29%和28%。新成立的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已受理701件各类涉自贸知产案件,审结688件。
随着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细化落实,与之相关的“新政”纠纷也首次出现。比如,外商投资从审批到备案管理,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依照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告知单》,股权转让只需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备案,无需审批就已生效。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利益
随着自贸试验区服务业领域的扩大开放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发展,大量互联网企业纷纷入区,在扩大和转型的过程中,非自营商品的知识产权纠纷凸显。
知名电商“1号店”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企业负责经营,并由自营商品平台向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拓展。短时间内,自贸区法庭就受理了11起以其为被告的商标权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其中10件涉及电商平台上非自营商品。这类案件涉及能否适用网络服务商的“避风港规则”、注意义务标准如何确定、赔偿数额怎样计算等问题,自贸区法庭深入研究总结处理规则,促进了电子商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平台商户管理。
而在投资贸易类纠纷审理中,自贸区法庭发现,旧有的保税区市场规则下形成了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交易环节存在较大漏洞。在11件仓储合同纠纷中,有8件案件涉嫌利用自贸试验区进口货物进境备案清单漏洞、保税仓库经营不规范等进行交易欺诈而引发,总标的额达7720万元。自贸区法庭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规范货物流转过程及完善备案单据以消除漏洞及时预警风险。相关建议后来被自贸区 《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所借鉴,从制度上堵住类似漏洞。
浦东法院院长张斌说,自贸区法庭通过坚持“强化法治思维”、“拓展国际视野”和“尊重市场规律”三大理念,平等保护境内境外、区内区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保障模式探索有新亮点
自贸区法庭在纠纷解决多元化、诉讼服务便利化等自贸区司法保障模式上进行了探索与创新。亮点之一是商事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引入自贸区相关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在自贸区法庭设立非诉调解庭,为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灵活、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
自2014年5月27日正式启动至今,进入调解机构非诉调解程序的案件为232件,已结束调解程序的155件案件中调解成功的97件,解决争议金额2.05亿元,平均解纷周期为28天,成功率高达62.58%,极大地促进了纠纷解决的便利化。随着涉外纠纷的增多,今年6月自贸区法庭又首次引入外籍调解员,使得原本要耗时1到2年的纠纷,在短短1个多小时内和解。
亮点之二是诉讼服务便利化。通过打造“一窗口、一手册、一热线、一网络”,即在自贸区法庭开设诉讼服务一站式窗口,编印中英文诉讼指南手册,开通诉讼服务热线电话,设立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中英文双语诉讼服务,极大方便了当事人。
随着自贸试验区创新措施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地,企业相关经营活动逐步展开,自贸试验区新型纠纷,如涉FT账户、汽车平行进口、跨境金融业务、涉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板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民商事纠纷将不断出现。
因此,自贸区法庭着力开展对自贸区法治保障机制、涉自贸区新模式新业态相关法律问题的前瞻调研,以及对自贸区制度创新重点领域案件的专项跟踪和定期分析,对审理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市场风险、监管问题及时预警。目前,已完成了9项自贸试验区相关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