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法新社报道,美国纽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在2013年所做的判决,认为谷歌大型全球图书数字化计划没有违反著作权法。下级法院的判决曾被视为在数字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谷歌对这项判决结果表示欢迎,其工程浩大的图书数字化计划将得以继续推动。以作家协会(Author Guild)为首的原告则表示将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下级法院曾判决,谷歌扫描图书并将图书内容上线,允许网络搜寻和浏览片段是“合理使用”。 作家协会和几位知名作家及大型出版商等原告则认为,谷歌图书计划(Google Books)和图书馆(LibraryProject)计划,允许读者免费获取书籍内容,可能会侵犯其获利的权利,但上诉法院再次驳回了该诉讼主张。谷歌允许网友搜寻图书名称和内容,但对于有版权保护书籍只会显示内容片段,而不是整个图书的内容。法官勒瓦(Pierre Leval)在判决书中指出,300年来,著作权法一向被解读为作者不具有对其作品的“绝对控制权”,而存在一些“合理使用”的重要例外情况,比如新闻报导、历史分析、讽刺性模仿和其他变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