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中钢股份拟延期支付“10中钢债”利息
东方网10月20日消息:据外媒20日报道,继“中钢债”追加质押担保之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周一晚间公告称,考虑到正在研究的新增抵质押担保方案可能会影响投资人的回售意愿以及利息支付事宜,将延期支付规模20亿元人民币的“10中钢债”本期利息。
中钢股份上周五晚间公告,拟以所持有的中钢国际(000928.SZ)股票为“10中钢债”追加质押担保。因该事项可能影响债券评级及投资人回售意愿,现将债券回售登记期截止日,由上周五(16日)延长至11月16日。
中钢股份2010年10月发行了20亿元固息债10中钢债,期限七年,在第五年末附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此前一次10中钢债投资人回售申请期为2015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原定行权日为20日(周二)。
中钢股份是次所涉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原仅由母公司中国中钢集团提供担保。今年7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中钢股份的主体评级,由AA-下调为BB,并列入可能降级名单,对10中钢债的信用评级也降至BB。
根据规则,在行权日,中央结算公司对投资人选择回售部分的债券办理回售手续;对未回售部分按付息处理。如部分回售,则该债券继续流通;如全部回售,则该债券停止流通。在行权日次一工作日,中央结算公司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含权债券履行结果公告”。
中钢集团为中钢股份的控股母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前者100%股权。中钢集团是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65家。
作为担保人,中钢集团自身财务状况也堪忧。2014年9月,有本地媒体报导其陷入贷款逾期。公司随后通过财新网回应称有关传言不属实,但亦承认,宏观经济下行,钢铁行业低迷,受银行信贷政策控制的影响,公司面临资金紧张,确有个别资金回笼未按期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