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系列报告会第十一场报告10月19日在京举行,本报记者采访了报告人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
问:近年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日益加深,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请问,“十二五”时期,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处于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深度调整期,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转型升级压力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动摇,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动内需与外需、出口与进口、“引进来”与“走出去”、东部与中西部协调发展,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开放型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
一是贸易大国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受全球市场需求低迷、发达国家“再工业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叠加影响,国际贸易呈现金融危机以来的低速增长态势,我国外贸增速放缓,但仍然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十二五”前四年,货物贸易年均增速为9.7%,高于全球同期4.2个百分点,货物贸易占全球份额由2010年的10.4%上升到2014年的12.4%。服务贸易保持快速发展,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0年的3624亿美元增至2014年的6043亿美元,年均增长13.6%,世界排名从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
二是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连续23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十二五”期间,面对全球外国投资总体下降的形势,我国坚持利用外资“三个不会变”, 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利用外资实现稳定发展。“十二五”前四年,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974.7亿美元,年均增长2.9%,2014年首次位居世界第一。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达到55.4%,高于制造业22个百分点;产业梯度转移成效明显,2014年中西部利用外资占比达18.1%,比“十一五”末提高了3.1个百分点。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机构超过2000家,研发、设计、物流等高端环节加快向我国转移。
三是走出去步伐加快,对外投资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三。“十二五”以来,我国走出去的层次、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对外直接投资由2010年的688.1亿美元增加至2014年的1231.2亿美元,年均增长15.7%,世界排名由第六位升至第三位,双向投资首次接近平衡,标志着我国从输出产品向输出资本转变。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速为11.5%,正从偏重工程总承包和土建施工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维护、后期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对外输出劳务人员年均增速为8.1%。
四是多双边经贸关系取得新成果,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增强。“十二五”时期,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话语权和主导权争夺更趋激烈。我国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机制建设,充分利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平台,成功举办了APEC北京峰会,引导国际经济秩序朝于我有利方向发展;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中的主渠道地位,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达成“早期收获”协议,积极推动制定多边投资规则;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快实施,上合组织、泛北部湾、大湄公河、中亚、东盟东部增长区、大图们倡议等区域次区域合作不断深入,多边、双边、区域开放合作齐头并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有利外部环境。
问: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请问,“十二五”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答:“十二五”以来,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结构不断优化,取得了积极进展,迈向贸易强国步子更加坚实。一是出口主导产业从轻工、纺织、家电等传统优势产业向装备制造业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换的势头逐步显现,国际竞争新旧优势正在发生更替,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正在加快形成。2014年我国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分别为56.3%和28.2%;装备制造业出口额达2.1万亿元,占出口总额的17%。二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服务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的比重从2010年的10.3%增至2014年的12.3%。2015年1—7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为3703亿美元,同比增长14.1%,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为14.3%。金融、保险、物流、咨询设计、广告等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加快。三是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贸易方式蓬勃发展,2015年前三季度,跨境电子商务增速超过30%。四是国际市场日趋多元。2014年我国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56.8%,比“十一五”末提高了3.7个百分点。五是外贸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增大,据测算,2015年上半年货物净出口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6%,对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对外贸易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8亿左右,创造了18%的全国税收。
问:“十二五”时期,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试验区,请问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答:自贸试验区建设主要任务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累经验。两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负面清单条目数已由上海自贸试验区2014年的139条缩减至122条,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服务、文化及社会服务领域的多项扩大开放措施全面实施。二是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制度,推出“先入区、后报关”等60余项创新举措,启动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建立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三是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截至2015年8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已有36家机构接入分账核算单元体系,开设2.6万多个自由贸易账户,账户收支总额超过1万亿元。四是逐步在全国推行自贸试验区经验。目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已在全国推广27项,将继续在全国范围推广28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广6项。
问:请问“十二五”时期我国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合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我国装备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步伐加快,集群式、抱团式走出去增多,涌现了一批大型投资合作项目。2011—2014年,我国制造业对外投资累计达324.9亿美元,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的8.3%,海外装备制造企业2000余家。2014年境外轨道交通建设类项目签订合同额247亿美元,同比增长3倍多,其中尼日利亚沿海铁路项目以119.7亿美元创下了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之最。截至2015年6月底,在建68个境外经贸合作区累计投资162.6亿美元,入区企业870家,其中中资控股企业602家,带动了装备制造等行业向境外转移。
问: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全球化路径发生深刻变化,多边合作举步维艰,自由贸易区等区域合作方兴未艾。请问“十二五”以来,我国在自由贸易区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十二五”以来,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快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与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签署了自贸协定,启动并全面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谈判和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谈判。此外,积极推动与欧盟、金砖国家、加拿大和其他新兴经济体等商建自贸区。目前我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达14个,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在自贸伙伴不断增加的同时,自贸区建设水平也不断提高,已生效的自贸协定大多数货物贸易自由化率较高,零关税产品税目及进口额占比基本在90%以上。自贸区推动贸易投资合作的作用明显。2014年,我与22个自贸伙伴贸易额达到1.62万亿美元,占我外贸总额的37%,我与自贸伙伴之间进出口增速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2个百分点,对自贸伙伴出口增速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5个百分点。
问:2013年,习近平主席访问中亚、东南亚期间,提出了“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倡议。请问两年来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建设“一带一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两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紧紧围绕“五通”,全面推进与沿线国家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合作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达到1.12万亿美元,占我贸易总额的26%;对外直接投资125亿美元,占我对外投资总额的12.1%,完成工程承包营业额643亿美元,接近总额的一半。二是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从传统的商品和劳务输出为主发展到商品、服务、资本输出“多头并进”,从单个企业走出去发展到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集群式走出去。三是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扎实推进。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匈塞铁路等项目进展顺利,中白工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中印尼综合产业园、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等园区加快建设。这些项目促进了相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了就业和民生改善,展现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广阔前景。
问:请问“十二五”时期两岸四地区域一体化进程进展情况如何?
答: “十二五”以来,内地与港澳台经济联系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安排深入推进,开放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进一步深化,并将于2015年底前三地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香港是内地第四大贸易伙伴,香港保持着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和境外投资目的地地位,目前内地在港上市企业市值已超过香港股市总市值的一半。大陆与台湾地区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续投资保护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推动两岸经贸制度化合作取得新成果。大陆是台湾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目的地;台湾地区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外资来源地。
问:请问“十二五”时期我国对外援助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国始终坚持不干涉受援国内政的原则,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援外模式,已成为南南合作的典范。“十二五”以来,我们坚持正确义利观,弘义融利,稳步扩大援助规模,拓宽援助领域,提升援助水平,对外援助事业得到了稳步发展。2011年至2015年8月,我国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累计援助820个成套项目,提供692批物资;在华举办5300多期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培训12万名官员和技术人员;提供11.5万个来华留学奖学金名额;派遣医疗、农业、教育等各类专家和志愿者4万多人次。援助领域更加关注民生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人才培训等领域的援助力度,帮助受援国改善民生条件,提升自主发展能力。一批援助项目得到了受援国和国际上的广泛好评,例如,向埃博拉疫区提供四轮共计7.5亿元的援助,向尼泊尔地震灾区提供三轮共计1.4亿元的援助,努力帮助当地克服灾情、恢复生产生活,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问: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增多。请问“十二五”时期,在应对贸易摩擦、维护经济安全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十二五”以来,我国贸易摩擦多发已成常态,共遭遇贸易救济案件394起,涉案金额529亿美元。我们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深化开放的同时,加强风险防控,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增强贸易救济能力,用好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等手段,有力促进了开放与安全协调发展。一是妥善处理了欧盟光伏类产品贸易救济调查、美国轮胎特保案、欧委会对我无线通信设备“双反”等一批情况复杂、金额巨大、影响广泛的重大案件。妥善处理新兴市场贸易摩擦,成功应对了历时三年的秘鲁对华服装及配饰反倾销案和南非、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墨西哥和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反补贴调查。二是贸易救济能力增强。2011年至2015年9月,我国共发起反倾销调查41起,反补贴调查3起,已成为能够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三种贸易救济手段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三是反垄断工作进一步加强。2011至2015年上半年,立案经营者集中1050件,审结案件990件,其中无条件批准971件,附条件批准18件,禁止1件。四是海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合作境外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以“事前防范、日常监管、应急处置、服务保障”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加强政府服务,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已覆盖90%左右的境外企业、项目。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每年妥善处置了数十起涉我境外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