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弱化投资趋同有利于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5-10-15 11:40:49

经济新常态下,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动力之源是什么?投资作为过去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在新常态下应怎样发挥作用?

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去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投资依然是经济发展的关键。然而,目前在认识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很多人倾向于把投资与产能过剩等同起来,因此提出要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投资占比应当下降。其实,消费的增长有赖于居民收入的增长,这又取决于劳动生产率亦即供给能力的提升,为此应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人均资本存量,而这些都要靠投资来实现。

从静态看,当年的投资就是当年GDP的一部分,这是各地区或各经济部门努力追求投资增长的原因。但从动态看,投资却存在有效与无效之分。只有有效投资,才能切实提升有效供给能力,亦即为未来奠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能基础和技术条件,从而为投资者包括人力资本投资者带来合理稳定的净利润。反之,如果投资无效,则意味着它在以后各年无法产生净利润,那么这种投资虽是本年GDP的一部分,但却相当于投资者进行了一次“等值消费”,与真正消费的唯一区别就在于不产生正效用而已。显然,如果继续在无效投资上追加投资,只会导致产能过剩。但若认为更多投资必将带来产能过剩亦不正确。

从结构角度看,在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中,投资趋同亦即投资向少数行业的集中,是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市场对各类物资、产品的绝对需求旺盛而有效供给低下,因此市场的空间巨大。然而,由于物质资源相对匮乏,市场的投资活动难以在所有产业中同时展开,仅能向若干产业集中,借以通过规模效应来实现扩张并盈利,再经由溢出效应带动其他关联产业发展,最终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可见,此时投资趋同度越高,市场资源的使用愈有效,经济增长就越快,整个社会的存量资本及物质基础逐渐夯实。然而,随着最初发展的产业产能持续扩大,其利润空间逐渐狭窄。此时,如果市场机制足够完善,那么资源将会自动配置到其他利润丰厚的产业部门,投资开始进入“去趋同化”过程。不同产业之间逐渐形成相互的溢出效应,即互为直接或间接的投入来源或产出去向,这将使规模效应从最初发展的产业领域外化到相关行业领域,于是经济得以跃升至新的上行区间。反之,如果此时市场的作用机制不充分,再加上先验式的政策导向和金融支持等,将导致投资的过于趋同,资源无法分流,而是主动或被动地向最初发展的产业过度集中,于是无效投资激增,产能出现结构性过剩,整个市场的有效供给能力下降,最终使经济增长跌入下行区间。

可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资趋同度是一国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关键,宏观上过于趋同的投资结构将导致市场资源的无效使用,从而有碍经济发展。还需强调的是,最优的投资趋同度是一个动态概念,它取决于一国的既有禀赋资源和市场供需条件。因此,某一时期下的最优投资趋同度在另一时期下可能是过度或是不及的。

“去趋同化”是新常态下投资

有效推动经济增长的前提

对投资趋同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判断符合多国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根据笔者对OECD主要国家(美、英、法、德、日、澳等国)过去30多年数据的测算,随着投资趋同度提高,各国经济增长率均会呈现先增后减的规律,表现为一个倒U形曲线。

在我国,这一关系也得到了极强的经验支撑。具体而言,在1978年至20世纪末的20多年间,我国经济表现出明显的投资趋同特征,主要反映在农林牧渔、能源类及交通运输业等领域,而这些领域的年均增加值增速也较高,在其带动下,经济增长率达到了年均8.7%的水平。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加入WTO使出口条件得到改善以及住房的商品化改革,我国投资结构出现了新特点,即除了传统的能源类行业之外,投资资源开始向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汇聚,整个经济呈现“高投资、高趋同”的显著特征,并对其他产业产生明显的溢出效应,其结果是2001-2008年间出现了年均10%的高速增长。根据测算,我国投资趋同度与经济增长率的关系已于2008年前后到达倒U型曲线的拐点,然而近年来的投资趋同度却仍一直处于上升态势,加之全球金融危机又打破了我国既有的市场供需格局,这进一步加剧了过高的投资趋同度对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表现为相关产业供给过多而消费增长乏力的矛盾局面。此时,如果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完善,那么投资将自动完成“去趋同化”过程,逐步进入新的增长轨道。但事实是,我国的市场机制尚不够完善,而且“当年投资产生当年GDP”的短期思维根深蒂固,这使我国的投资趋同度随后仍一直盘踞在高位,与之伴随的恰是2010年后经济增速的下降。

上述事实表明,投资能否在新常态下继续起到推动增长的关键作用,取决于“去趋同化”过程的顺利实现,这进一步要求市场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但反观我国过去高增长阶段的发展历程,投资的趋同往往伴随着政府有形之手的明显介入,其侧重点在于解决“当年GDP”问题。当然,无可否认的是,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仅靠市场的无形之手难以将有限资源汇聚于优势部门以形成规模效应,此时由政府提供协调机制以使资源实现集中配置就尤显必要。但当经济步入较快增长阶段时,政府应逐渐成为完善市场机制的建构者和监督人,并将配置投资资源的职能交还市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