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通社10月14日消息,拉脱维亚天然气公司董事长卡尔维季斯在出席拉议会经济农业环境和地区政策委员会上表示,公司不反对被拆分,但希望给出“合理期限”。
卡尔维季斯表示,公司对已提交至拉议会的能源法修正案在个别问题上有反对意见,拉政府在公司只占1167股,而私人投资占3900万股,占多数股东的意见应予尊重。修正案提出在九个月内完成拆分的计划是不切实际的,拉国家仅有3个月来考虑是否购入公司剥离的基础设施资产。如果寻找国际投资者,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欧委会允许此类程序长达30个月,所以这就是他一直呼吁能源法修正案进行改变的原因。
拉脱维亚天然气公司负责采购、运输、存储和输送天然气,股份主要由德国E.ON鲁尔燃气国际公司、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俄罗斯伊捷拉拉脱维亚公司持有,股份分别占47.2%、34%和16%。根据欧盟第三个天然气指令,拉政府计划在2017年4月3日前,将拉脱维亚天然气公司的供应销售业务与管道存储业务进行拆分,届时一家新的天然气供应商将独立出来,拥有独立资产和天然气供应许可权。(驻拉脱维亚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