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归属亟待厘清

来源:中国证券报 金牛理财网
2015-10-15 02:30:00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发生兑付风险的理财产品中基本都有第三方理财公司的身影:要么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借金融机构之名私下销售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产品;要么是金融机构失察,让资质不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做了投资顾问;还有些银行充当了第三方理财公司所发行理财产品的托管行而受到牵连……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产业资本在不断进入金融领域,发行各自的所谓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例如,有电器销售者提供从3个月以下到12个月以上的各档理财产品,收益率从7.6%到8%不等,而且大字注明“本息保障”。经营有线电视网络也推出“网络金融”,意欲打造的电视支付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这些实业企业在各自的产业领域或许是领头羊,但进入大众理财的金融领域是否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还需要观察。

  目前,还没有针对这些并不是金融机构但却从事金融活动的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法律法规。但随着第三方理财公司的风险不断出现,各地已经开始重视其中的问题。

  四川、江西等地监管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整顿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严厉打击非法投(融)资行为的通告。称这些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已经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甚至触犯刑法,政府部门将坚决打击。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乱象值得各方关注。“你去任何一个城市随便走走,基本上路边都会有XX投资公司、XX财富管理公司,门面近乎银行的高仿,门口公告牌上都是固定收益理财广告,比如1个月6%,3个月9%,1年12%等。这个现象要引起重视,其中相当部分带有庞氏集资的特征,引发更多社会问题的风险很高。”鲁政委说。

  业内专家认为,在这些理财机构中,绝大部分并未取得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接下来就产生一系列问题:这些机构该由谁来监管?其信息披露应当做到怎样的程度,才可以避免其欺诈投资人?这些没有金融许可的机构和金融机构合作应当遵循怎样的程序,责权如何界定?

  当前各类理财的现实运作似乎呈现如下状态:对未经许可开展金融活动的机构,无人加以制止,而对正规金融机构却存在“刚兑”的强烈期望;没有资质的机构从事金融业务不受监管,金融机构销售产品时却被要求面签、录音、录像;没有资质的理财公司遇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要么一走了之,要么破产后资不抵债,投资者血本无归,讨债无主投诉无门。而代销过第三方理财公司产品的金融机构,甚至只要有一丝牵连的金融机构都会被投资者上门维权……这加剧目前理财市场的混乱。对于投资者教育、金融市场的有序公平竞争都是不利的。

  鲁政委认为,理财乱象表明目前金融监管需要完善。目前的金融监管部门基本上是对发了证的机构才管,对跨界产品的监管归属不明,很多时候陷于无人过问,甚至监管标准不一致,由此进一步生成了额外的风险。“是否可以向工商部门学习,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从事相关业务。”鲁政委说,“如果不明确责任,不出重拳整治,将来会有很多到期无法支付本息的机构。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值得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