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家新三板上市公司4亿融资投入资本市场豪赌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5-10-14 16:08:11

中小企业一方面抱怨难以融到资金,然而不少企业融到资金后,却将其用于资本投资。企业选择登陆新三板的初衷多半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而目前不少企业登陆新三板后,却将募集的资金转投资于二级市场、新三板、私募股权、高利贷等高风险市场

据日前垂直媒体读懂新三板发布的行业报告显示,目前有41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中,将融到的资金又投于资本市场的“赌博总额”为4.86亿元,在这41家公司中,包括米奥会展、银橙传媒、海思堡在内的11家公司的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28家公司的投资额在100万-1000万元之间,2家公司的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

中小企业一方面抱怨企业难以融到资金,然而不少企业融到资金,却将其用于资本投资。企业选择登陆新三板的初衷多半是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而目前不少企业登陆新三板后,将“辛苦”募集的资金转嫁投资于二级市场、新三板、私募股权、高利贷等高风险市场。

资金流入资本市场

据公开资料显示,仁会生物以2120万元参与了一铭软件、沃捷传媒的定增,3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资金投资股票、基金、衍生品等方向。据公司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13亿元,主要系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收益所致,一铭软件的半年报中显示,仁会生物以15.1元/股认购了一铭软件100万股股票,耗资约1510万元。另外,仁会生物实际控制人桑会庆及总经理左亚军也分别认购了90万股和10万股。

除仁会生物外,达仁资管在2015年2月15日,将募集资金用于在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阳光私募基金中出资、增信,其次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

米奥会展公司出资6000万元参与设立上海博宁米奥投资中心,专门进行新三板投资。据年报显示目前公司在2014年净利润3000万元,然而6000万元的资金超过企业两年净利润,占公司2014年年底净资产的57.43%。

新三板企业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高风险项目的行为,已引起市场的关注,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本是风险投资。二级市场风云变幻,一个不小心都可能满盘即输,何况募集资金本应是企业需要融资。

资金流向“无人问津”

据了解,目前尚没有任何法规、规章或者规则对新三板公司的募资用途做出过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依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新三板公司自然就可以把募来的资金投向任何方向。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明德谈道:“目前对资金用途是否应该予以说明,而非坐视不管。”

付明德介绍,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不同于新三板市场,对募集资金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据付明德介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主板管理办法)在第二章发行条件中,专门用一节的篇幅阐述“募集资金运用”。其中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除上述规定既对募集资金的运用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要用于“主营业务”,也对非金融类企业募集资金的运用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但是,在新三板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则中,只有如下规定体现了有关募集资金的内容。

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定向发行报告书》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要求申请人披露“募集资金投向”。

证监会颁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拟发行优先股的,董事会应依法就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对公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发行优先股的目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第三十八条要求发行人披露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告,并在第三十九条中要求董事会的公告中应当包括“发行目的与募集资金用途”这一事项及其表决结果。

除上述规定外,也再无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上述规章或规则也仅仅局限于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决策层面和信息披露层面的规定,而没有对募集资金的运用作出任何明确规定,也就是说,现行的法规、规章和规则对于三板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做任何强制性规定。

既然未做规定,三板公司当然既可以把募来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也可以用于非主营业务,既可以投资于二级市场、新三板,也可以用来投资私募基金甚至发放“高利贷”。

有钱不可任性

新三板企业相比于主板市场有更加自由开放的市场环境,但这并不意味企业可以为所欲为,采取投机手段。

“目前接触到的企业通过定增募集资金的企业资金流向仍然主要以主业为主。”民生证券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新三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少有条条框框束缚对新三板企业未来的发展利大于弊。”

“新三板,其作为开放自由市场,市场对其要求和主板市场不尽相同。新三板目前的主要问题在于信息披露尚不健全,主要以季报、半年报、年报为主,信息不对称对市场也会有一定影响。投资者有权了解企业的融资资金去向,是将募集资金应用于并购还是投资实体经济应该具体细化。”

“新三板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活水,能够募集到资金是好事,然而有了资金不能任性投资,而是应该投之有道。”该研究员告诉记者,只有逐渐完善市场运行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才能不让一些企业钻空子,将资本活水真正引入到实体经济中。“投资者要充分了解企业资金运作情况,资本市场行情阴晴不定,如果募集资金投放于资本市场,对行业也会有一定消极影响。”新三板或可考虑引入负面清单模式

新三板企业普遍规模小、业务尚不成熟,但是由于其仍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付明德谈到对于募集资金的用途方面,越是业务不成熟,新三板公司越是应该专注主业。

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终极目的是为实体经济服务,业界也有呼声希望新三板能够真正助推实体经济的有序发展,任何改革创新的尝试都不能背离这一终极目标。

付明德谈到目前新三板企业规模虽小、业务尚不成熟,不便对募集资金的用途做具体规定,建议可参照负面清单模式,明确规定募集资金不能用于炒股等财务投资。“只有明确可为和不可为,企业才能发挥其创造力和潜力,真正将资金应用于实体经济。”付明德告诉记者。

新三板入门门槛偏低,中小企业纷纷想要通过挂牌新三板从而登陆资本市场,然而如果只是新瓶装旧酒,融资仍原地踏步,则不能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