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销万能险集体下架 中小险企承压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2015-10-14 14:39:03

“金九银十”之际,互联网保险市场也将迎来新一轮整顿。

自10月1日起,《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正式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集中管理要求、自营网络平台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条件,同时也规定了可扩展经营区域的险种范围等。

在互联网保险市场,万能险已成为网销保险产品中的主力军。而网销万能险也因为高收益、期限短、跨区域销售等优势吸引了众多投资者,一度出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作为国内第一份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的监管文件,《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持续野蛮生长中的网销万能险恐将春光不再,面临着叫停的风险。

实际上,此时的网销万能险也出现了集中下架的情况,《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登录各家险企官网后发现,多家险企已经“撤”下了万能险的销售。同时,在京东、淘宝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所销售的万能险也显示售罄或已下架。

被中小企业视为弯道超车利器的网销万能险被叫停,无疑为中小险企的生存发展带来压力,为何网销万能险会成为互联网保险监管的众矢之的,依靠网销万能险实现“超车”的中小险企又将如何在压力下实现翻身前行?

“下架”风波的背后

实际上,网销万能险已不是第一次面临“下架”风波,早在去年9月份,网销万能险也曾一夜之间遭遇下架,下架的主要原因就是部分产品有关预期收益率的夸张宣传以及促销活动引起了保监会的注意,从而下令整改。整改3个月后的再次上线,则要求在产品宣传上明确标示出了风险提示的标志,还有详细的高中低收益分档示例。

时隔一年后,保险公司官网以及淘宝、招财宝等第三方平台的万能险产品的再次“下架”,原因却与上次有所不同,一家小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此次网销万能险产品下架整改的主要原因还是出在宣传方面,尽管万能险产品在报备时并未出现问题,但监管部门认为在销售宣传中没有突出说明这类产品所具有长期持有的特征以及收益上所存在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万能险的实际期限多为5年,或更长的年限甚至到终身。而在网销页面上所注明的所谓“1年(有的是3个月、6个月)即可支取”,实际上是以退保的方式兑现收益。根据上述业内人士的介绍,此次整改就是要求网销万能险产品在介绍中要强调“5年期以上”这一特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徐晓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万能险产品比较复杂,因此在保监会有针对万能险的销售文件,明确指出代理人需要学习科目同时经过考核后才有资格销售万能险产品,目的就是让代理人和营销员在营销时能够清楚表达产品内容和性质,避免出现销售误导。而在网络上没有与代理人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因此客户在自己阅读时容易产生歧义,这将增加投诉的危险,给保险行业埋下风险,因此网销万能险产品被屡次叫停。”

徐晓华同时补充道,很多人将万能险视为理财产品,但实际上万能险所计算的是假定收益率,因此如果实际收益与之不匹配则会存在风险,很容易产生纠纷。

错误的理解不仅容易为客户带来收益上的损失,无疑也为保险企业自身发展带来风险,广州一位寿险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投保一年后就退保,会助长行业的退保率,从而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除了要面临投资收益能否覆盖险企给客户的利率问题之外,投资与保费收入期限错配,也会使得险企到期兑付时会面临较大压力。”

中小险企待谋出路

在监管层如此强硬的态度下,网销万能险产品纷纷下架,何时能“重见天日”还是未知数,而在此期间,最为煎熬的无疑是网销万能险背后的主力“操控者”——中小险企。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5.5倍,其中,中小寿险公司则以290亿元的保费占据了82%的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份额,占据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排名前十名中的9个席位。

而去年全年,万能险互联网业务共实现保费204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保费的58%。被视为高收益理财神器的万能险,无疑也成为许多中小型保险公司冲击保费规模,快速抢占市场从而实现“弯道超车”的利器。

截至今年上半年,富德生命人寿总规模保费为624亿元,同比增长42.46%,行业排名冲至第7位;成立于2012年的前海人寿已经达到332亿元的保费规模,同比增长121%,排名升至第11位;同样成立于2012年、主要业务范围尚局限在广东的珠江人寿,截至今年上半年的保费已超100亿元,超过去年总和。而这几家保险企业均在网销万能险的企业排名中占据前10位,足见万能险产品为其带来的可观效益。

徐晓华坦言,渠道方面的劣势,使得中小险企要依赖网络途径谋求出路。“从渠道来看,保险企业如果想要建立起庞大的个人销售队伍需要很长时间,但如果在短期内不能建立起一支完善的营销体系而又需要扩大规模,因此从网上进行销售是最简便的。由于渠道的建立需要过程,而中小险企又要承受来自股东方面的巨大压力,因此网络渠道在没有被限制之前对于中小险企相对来说是较容易获得的。”

同时,在《办法》中也指出,将有条件地放开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然而万能险却并未列入放开范围之内。“除列明的险种外,其他险种原则上不得在没有分支机构的区域经营。”这也意味着如果不能在没有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万能险,这将对主要依靠网销渠道来抢占市场份额的中小险企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则指出,“目前有部分产品通过互联网演化成重收益轻保障的理财产品,偏离了保险保障的本质,因此没有放开这类业务的经营区域限制。”

徐晓华认为,中小险企真正想要实现“超车”还需要进行两方面的改善,“首先,由于复杂的保险产品需要具有相关资质的代理人才可以销售,因此中小型保险公司还需要构建起自己的营销队伍,不能单纯或过重地依赖网络,这样不利于长远发展;其次,从网络销售本身来说,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由于大部分老百姓还是不能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因此对于中小险企来说,网络销售应该以简单的产品为首,复杂的产品还需要建立起销售门槛,在网售保险产品的内容方面进行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