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希望中国恢复对其特惠待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5-10-13 12:16:00

  据巴《黎明报》10月12日报道,在中巴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巴提出希望中国恢复对其特惠待遇(国与国之间通过协定、协议或其他方式,在贸易、关税等方面相互给予或单方面给予的一种特别优惠待遇,这种待遇一般规定不得给予第三国)。据巴官员称,由于中国将中巴自贸协定中的一些优惠待遇也给予了其他贸易伙伴,抵消了巴方的出口优势。例如,中国在自贸协定项下对巴棉纱征收3.5%的关税,但之后,中国也将此项关税优惠给予了巴基斯坦的竞争对手印度。巴方希望中方在第二阶段谈判中能够对巴方利益给予倾斜,以恢复巴出口优势地位。

  中巴货物贸易协定于2006年11月24日签署,2007年7月1日实施;服务贸易协定于2009年2月21日签署,同年10月10日实施。自贸协定签署后,中巴双边贸易额从40亿美元(2006-07财年)增至102亿美元(2013-14财年),其中,巴基斯坦对中国出口额从5.7亿美元增至24亿美元,中国对巴基斯坦出口额从35亿美元增至78亿美元。目前,巴主要出口产品为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如棉纱、羊毛、大米、矿石和渔产品等,中国主要出口产品则包括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钢铁、橡胶和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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