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回到单位,与诸位同事交流,发现各地父老乡亲接受和理解P2P的程度有很大不同,例如福建的同事反映,在与身边朋友亲人解释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时,他们理解的速度很快;内陆一点的地区,接受速度就相对较慢。这种从侧面反映了P2P在各个地区的发展程度。
在这里,借助这篇文章,开一个话题——我都是怎样跟别人介绍P2P的,借此了解下广大投友们眼中的P2P,欢迎在文后留言评论。(格式可参考:我是“哪里”的网友“网名”,我是这样跟别人解释P2P的:……)
P2P网贷,一个炽热的词汇。热到很多人忘记了P2P到底是做什么的。认真地问了几个朋友,回答说:“在网贷平台上,可以投资赚钱”,“有些平台还可以转让债权”,“可以去借钱,就是需要审查和抵押”。
对啊,其实P2P网贷平台很简单。百度百科(高晓松戏言是屌丝的百科全书,所以不一定严谨)的定义是这样的:“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共有三方人马:资金借出人、资金借入人、网络借贷公司(平台)。
1、借入人把需求提出来,然后做出保证,证明自己到期能还款;
2、借出人判断投资价值,出资,享受利息;
3、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
这是最传统的P2P网贷模式。
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没有人来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所以,甚少投资人会在这种平台投资。
接下来发生了演变:
平台方,为了让借出人来投资,主动承担了一些苦活累活:对借出人的项目进行考察,然后把考察结果告诉借款人。
借款人还是犹豫,因为将来投资的钱没了,损失是自己的。因为平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注册资本内的责任的。
于是借出人会想,要是有人担保就好了(抵押、质押本质上是用物做担保)。这里有一条政策红线,小贷公司不允许提供担保,那么网贷平台同样是不允许提供担保的,为什么呢?一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防止自己给自己担保,二是防止平台为了促成借贷而勉强担保,放大风险。
所以,第四方人马就出现了,担保方。
百度百科给出了很好的总结:“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
还有一种情况,借出人A,投资了1个期限一年的项目,过了3个月突然要用钱;而借出人B想投期限九个月的项目,暂时却没有,怎么办?
这时候平台可以撮合A将一年的项目扣除一定的利息后,转让给B,这就是债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