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0日宣布,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是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引导其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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