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果静报道: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基础上,央行日前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
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精神,也是2015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要求。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5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继续完善制度、简化程序,鼓励一次注册、自主分期发行;规范信息披露,支持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部分贷款企业进行央行内部评级,将评级结果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纳入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是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的重要举措。”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引导其扩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