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清理配资问题作出了一些细化的指导意见。证监会要求各证监局应当督促证券公司不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简单采取“一断了之”的方式来清理信托配资。对于信托配资账户的对接问题,证券公司应当与客户协商采取多种依法合规的承接方式,这也为这些违规账户提供了转正的路径。其中就包括:可以采取将违规账户的资产通过非交易过户、“红冲蓝补”等方式划转至同一投资者的账户,或者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并改用合法交易方式等方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信托产品配资账户清理的范围包括:一是在证券投资信托委托人份额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二是伞形信托不同的子伞委托人(或其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用同一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三是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场外配资。《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