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场外配资不要“一断了之”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09-18 07:24:33

  三类信托产品账户仍是清理对象

  □截至9月16日,共完成3577个资金账户的清理,占全部涉嫌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账户的64.30%

  □信托产品账户清理的范围包括:在证券投资信托委托人份额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伞形信托不同的子伞委托人(或其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用同一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场外配资

  自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有关意见下发后截至16日,占全部涉嫌账户64%的资金账户已完成清理。下一阶段,三类信托产品账户仍将受到严格清理,但在清理过程中,不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简单采取“一断了之”的方式,券商须与客户协商采取多种依法合规的承接方式。

  中国证监会昨日向各地监管局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上述事项予以明确。根据《通知》,券商可以采取将违规账户资产通过非交易过户、“红冲蓝补”等方式划转至同一投资者账户,或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并改用合法交易方式等方法,对违规资金账户进行处理。

  证监会统计数据显示,《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下发后,相关清理整顿工作一直有序进行。截至9月16日,共完成3577个资金账户的清理,占全部涉嫌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账户的64.30%。

  在完成清理账户中,84.96%以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并改用合法交易的方式进行清理,1.01%账户仅余停牌股票,其他账户已无资产余额或采取产品终止、销户等方式处理。

  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场外配资清理整顿工作的两个重点要求。

  一是明确了信托产品账户清理的范围,要求证券公司仔细甄别、确认涉嫌场外配资相关账户。

  信托产品账户清理的范围包括:在证券投资信托委托人份额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伞形信托不同的子伞委托人(或其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用同一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场外配资。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清理的方式,不单方面解除合同、简单“一断了之”,而是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与客户协商采取多种依法合规的承接方式。

  具体包括:可采取将违规账户的资产通过非交易过户、“红冲蓝补”等方式划转至同一投资者的账户,或者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并改用合法交易方式等方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证券和资金的“红冲蓝补”是指股票和资金并非通过交易过户,而是采取手工调账的方式。在一个账目上减去资金或股票即为红冲,在另一个或者同一个或多个账目添加同样的资金或股票即为蓝补。

  业内人士分析,在此前的场外配资清理过程中,绝大多数已清理账户中都采取了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改用合法交易的方式清理,这些账户中已无资产余额或采取产品终止、销户等方式处理。

  《通知》下发后,仍将受到严格清理的信托产品账户范围更为明确,清理方式也更为丰富、灵活,要求不得采用“一刀切”、单方面解除合同清盘等方式,而是灵活处理划转及接入权限依法合规的问题。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证监局应督促证券公司按既定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做好与客户沟通、协调。对于符合业务合规性要求的证券账户,则需督促证券公司持续做好客户服务。